【普法宣传】从“源头”开始 提高“预备”驾驶员安全驾驶意识
时间:2024-04-18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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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树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最高检构建轻罪治理体系的相关工作部署。为构建符合地区实际工作情况的轻罪治理体系,2024年4月17日,正值梨树县交通管理大队组织驾驶证科目一、科目四考试。梨树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工作人员到考试现场,向参加考试的学员宣讲酒后驾驶的危害和需要承担的责任。“酒驾、醉驾违法交通法规,轻则暂扣驾驶证、罚款,重则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如果出现交通事故,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均不予理赔,须由个人承担巨额赔偿。”对有疑问的学员,检察干警一对一、零距离讲解。在治好“已病”的同时,将预防窗口前移“防未病”,从源头预防、减少酒后驾车的行为发生。梨树县人民检察院顺应时代之变,积极转变司法理念,完善制度供给,推动公、检协同治理,认真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构建“检察监督”+轻罪治理的工作模式,在履行好检察监督职能进行治罪的同时,以检察能动履职促进社会治理从线形治理向环形治理延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