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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树县人民检察院做实做优律师异地阅卷工作
时间:2023-04-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您好,我是河北省衡水市某律所的执业律师,在你院代理了一起刑事案件,去现场阅卷不方便,咨询一下是否能够提供其他解决方式。”近日,梨树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部门接到一位辩护律师电话,因其人在河北,现场阅卷不方便,通过电话向案管部门请求帮助。案管人员通过审核发现该案数据过大,不宜提供互联网阅卷,于是耐心回复并告知该律师可以到当地检察院申请异地阅卷。经律师申请,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检察院与我院协作开展异地阅卷,该律师于当天即在桃城区检察院成功拷贝了该案的电子卷宗,解决了不能现场阅卷和互联网阅卷的难题。

自律师异地阅卷工作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梨树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落实试点工作要求,着力做优服务,创新工作方法,强化机制建设,坚持主动“靠前准备”和做好“幕后功夫”相结合,全面推进“现场+异地+互联网”多元化阅卷模式,常态化运用信息化手段,让“数据跑”替代“律师跑”。目前,已为上海、河南律师办理跨省异地阅卷2次。

以人民满意为标尺 做好“靠前准备” 我院秉持“凡事多虑一分”的态度,从组织架构、系统测试、问题处置、律师答疑等方面做好充分预案,积极构建互尊互信、平等相待、正当交往、互动协助的新型检律关系。科学搭建组织架构。试点方案下发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由案件管理部门、技术信息部门组成的专项工作组,明确责任分工,全面落实工作要求。提前开展操作练习。与技术部门认真学习《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开展律师异地阅卷工作规定》《律师阅卷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联合技术部门提前开展了一次系统测试练习,熟悉操作流程,全力保障异地阅卷工作顺利开展。耐心做好律师答疑。开展律师异地阅卷 “大走访”活动,与当地律所沟通联系,告知开展律师异地阅卷试点工作的情况,并就律师互联网阅卷、异地阅卷开展专项交流,制作律师异地阅卷操作手册和宣传卡,营造律师自主用、愿意用的氛围,提升社会认可度。

周密细致做好“幕后功夫”我院坚持机制保障周密细致,在人员配备、健全机制、回访工作等方面做优服务,使律师异地阅卷工作做到服务“全流程”、保障“全覆盖”。设置律师阅卷专员。案管部门设置律师阅卷专员,专职负责律师阅卷接待、审核工作,对于申请阅卷的律师,提供“一对一”服务,对律师“手把手”引导,确保律师熟练掌握异地阅卷适用范围、申请需求,努力做到当日审核、当日答复,提升阅卷服务的便捷高效。健全完善相关机制。出台《梨树县人民检察院律师异地阅卷审核机制》,注重与业务部门协调配合,严格律师异地阅卷审核工作,建立 “案管部门+业务部门”律师异地阅卷双审核机制。主动回访提升质效。通过主动回访倾听律师的操作体验,对系统功能、工作机制的意见建议,做好问题梳理,形成问题台账,及时研究完善,总结经验,提升服务质效。下一步,我院将不断探索创新服务,多举措满足律师多元化阅卷需求,全方位多角度保障律师职业权利的行使,充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检察现代化贡献案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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